一、国内批准适应症
1. 用于冠心病、脑血栓、动脉粥样硬化。亦用于高血脂、高血压的辅助治疗。
2. 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,降低颅内压,防止脑疝。
3. 降低眼内压。可有效降低眼内压,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。
4. 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。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。
5. 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、肝硬化腹水,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。
6. 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(如巴比妥类药物、锂、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),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,并防止肾毒性。
7. 术前肠道准备。
冲洗给药
为冲洗剂,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。
二、国内常规剂量
片剂:口服。一次 0.2~0.4 g,一日 3 次。
注射剂:
1. 利尿:常用量为按体重 1~2 g/kg,一般用 20% 溶液 250 mL 静脉滴注,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 30~50 mL。
2. 治疗脑水肿、颅内高压和青光眼:按体重 0.25~2 g/kg,配制为 15%~25% 浓度于 30~60 分钟内静脉滴注。当病人衰弱时,剂量应减小至 0.5 g/kg。严密随访肾功能。
3. 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:按体重 0.2 g/kg,以 20% 浓度于 3~5 分钟内静脉滴注,如用药后 2~3 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 30~50 mL,最多再试用一次,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。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。
4. 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:先给予 12.5~25 g,10 分钟内静脉滴注,若无特殊情况,再给 50 g,1 小时内静脉滴注,若尿量能维持在每小时 50 mL 以上,则可继续应用 5% 溶液静滴;若无效则马上停药。
5. 治疗药物、毒物中毒:50 g 以 20% 溶液静滴,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 100~500 mL。
6. 肠道准备:术前 4~8 小时,10% 溶液 1000 mL 于 30 分钟内口服完毕。
三、常见不良反应
超敏反应:心脏骤停、过敏反应、低血压、呼吸困难、高血压、发热、发冷、出汗、咳嗽、肌肉骨骼僵硬、肌痛、荨麻疹/皮疹、瘙痒、全身疼痛、不适、恶心、呕吐和头痛。
肾功能衰竭:急性肾损伤、渗透性肾病、氮质血症、无尿、血尿、少尿、多尿。
中枢神经系统毒性:头痛、昏迷、癫痫发作、精神错乱、嗜睡、颅内压增加、头晕。
液体和电解质失衡:血容量不足、血容量过多、周围水肿、脱水、低钠血症、高钠血症、高钾血症、低钾血症、代谢性酸中毒。
输液部位反应:感染、静脉血栓形成或静脉炎、炎症、疼痛、皮疹、红斑、瘙痒、隔室综合征和与渗出有关的肿胀。
心脏和呼吸系统疾病:鼻炎、充血性心力衰竭、肺水肿、低血压、高血压、心动过速和心绞痛样胸痛。
胃肠道疾病:口渴、口干、恶心、呕吐。
其它:乏力、发烧、发冷、荨麻疹。
四、严重不良反应
心脏骤停、肾损伤。
五、禁忌证
1. 对甘露醇过敏。
2. 无尿症。
3. 严重血容量不足。
4. 先前存在的严重肺血管充血或肺水肿。
5. 活动性颅内出血,开颅手术除外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过敏反应
甘露醇注射液已报道了严重的超敏反应,包括过敏反应,低血压和呼吸困难,导致心脏骤停和死亡。
2. 包括肾功能衰竭在内的肾脏并发症
接受甘露醇治疗的患者有肾脏并发症,包括不可逆的肾衰竭。
3. 中枢神经系统(CNS)毒性
据报道,用甘露醇治疗的患者表现为例如精神错乱,嗜睡或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,已证实具有致命的后果,尤其是在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下。
4. 体液电解质失衡,高渗
根据剂量和持续时间,甘露醇注射液的给药可能导致血容量过多,导致或加重现有的充血性心力衰竭。由于肾排泄不足引起的甘露醇积累会增加高血容量的风险。
5. 输注部位反应
通过外周静脉输注高渗溶液,包括甘露醇注射液,可能导致外周静脉刺激,包括静脉炎。
七、药物监控
1. 滴注速度不宜过快,滴速为 5~10 mL/min,以免出现局部坏死。
2. 若出现过敏现象,应立即停药,并给予对症处理。
3. 若出现少尿、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,应复查 K+、Na+、Cl-、BUN、Cr 等,并采取相应措施,以免造成肾衰。
4. 使用 12 小时后无尿者,应停用。
5. 心功能不全者,应慎用。
6. 用药期间应监测:
① 血压;② 肾功能;③ 电解质浓度;④ 尿量。
7. 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排版|阿澈
投稿|wangyue5@dxy.cn参考资料:甘露醇合理用药. 用药助手APP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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